中国徐大堡两台机组运行环评进入拟批准公示
近日,辽宁徐大堡核电厂3、4号机组运行阶段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入拟批准公示,机组运行相关环境保护安排向社会公开。项目位于辽宁省兴城市,由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建设,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此次公示聚焦两台机组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及配套保护措施。

两台机组采用VVER-1200技术,每台机组电功率1274.38兆瓦,合计约2548.76兆瓦。工程总投资523.5亿元,其中环保投资约14.6亿元,占工程总投资的2.79%。相关投入用于配置与电站运行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,将放射性和非放射性污染防治纳入项目整体建设安排。
运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散热系统、化学物质排放和放射性排放等方面。针对不同废物及排放类型,工程配套设置放射性废气、废液和固体废物处理系统,同时建设非放射性废水专用处理设施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,形成分类收集、处理及管理的设施体系。
环境监测是运行阶段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项目设置流出物监测设施、辐射环境监测设施和气象观测系统,用于日常监测与气象观测,配合污染防治设施掌握电站排放和周边环境情况。此次公示将相关环境影响分析及保护措施集中公开,依法接受社会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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