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延长部分核电站特殊安全设施安装期限
4月1日,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主席山中伸介在一次会议上决定,延长建立处理特定严重事故设施(特殊安全设施)的最后期限。此前规定,核电站建设项目获批后,特殊安全设施须在五年内(宽限期)安装完毕,现改为核电站投入运行后五年内,且此变更仅适用于尚未达到现行规定安装期限的核电站。以计划于2026年4月16日投入商业运营的柏崎6号机组为例,其特殊安全设备安装期限将从2029年9月延长至2031年4月;而7号机组安装期限已过(2025年10月13日),不受此措施...
2026-04-03